10月21日下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听取2024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督办情况汇报等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2024年重点督办建议督办情况的汇报。今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含转作建议办理的议案)337件,主任会议研究确定13件重点督办建议,解决采纳的11件、计划解决的2件。会议指出,研究确定一批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是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务实管用举措。要在巩固建议办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健全完善重点督办工作机制,更好发挥重点督办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对部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建议方案》的说明。会议同意,对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等4期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会议指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是打造监督闭环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要做好沟通对接、前期调研、询问测评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满意度测评达到预期效果,畅通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2025年立法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立法计划落实落地。会议强调,要积极探索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针对具体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系统周密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立法计划推进的基础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优化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凝聚工作合力,组织实施好立法计划。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的审查意见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调研小组对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一审后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上述条例(草案)、报告等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说明。会议决定,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0月29日至30日在扬举行,会期两天。
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锴竑、沙志芳、范天恩、蒋爱祥,党组成员徐祥华,秘书长刘晓明参加会议。副市长汤卫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