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与投资服务
发布时间:2017-07-04 来源: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
1、凡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园区将充分落实;凡是国内同类地区实行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样可以参照执行。
2、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使用土地,土地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价。企业建成投产后,开发区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和创收能力给予适度奖励。
3、对于重大投资项目、高科技项目、战略新兴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在财政奖励和收费等相关政策方面享受更为优惠的政策。
4、在国家、省、市振兴政策基础上,区政府设立了工业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创新发展、人才建设等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鼓励和培育企业发展。
5、为项目建设提供“跟踪式”、“保姆式”的优质服务,对入园企业实行帮办、代办制度,提供全方位、全天候优质服务,直至投产达效。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费制”、“并联制”行政审批改革,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