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上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庭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庆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胜媚、曹占田、李德居、吴心明等出席会议。区法院院长韩雪峰、区检察院检察长倪华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发改委主任姚正根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扬州市邗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执行和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区财政局局长张长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邗江区2020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初步安排情况的汇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颜士加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有关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对召开邗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作出了《关于举行邗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邗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中旬在扬州举行。会议一致推选王庭国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区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计划,授权主任会议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修改定稿。
会议决定接受韩雪峰、张亚彤、邱正来等3位同志辞去扬州市邗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